毕业论文的分析比较法
毕业论文的分析比较法,毕业论文是每个大学生都要写的,在写论文的过程中,需要懂得一些写论文用到的方法,这样才能更快的写好作文。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毕业论文的分析比较法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新课改”大力提倡自主学习和探究性学习的今天,教师越来越感受到,授之以“渔”变得尤为重要。带着要让学生真正贴近音乐的执著, 我在教学中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尝试,而在众多教学方法的尝试中,我发现让学生在对比中学习音乐不仅能加深他们对音乐的印象和理解,更能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分析鉴赏的能力,提高音乐学习的兴趣。
一、 运用比较法聆听,提高分析鉴赏能力
大家一定常有这样的感触:当单独用文学的语言形式来向学生描述和讲解音乐作品的时候,不但自己觉得空洞浅显、说不清楚,学生也会听得心不在焉、不感兴趣,而当把几首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联系起来,引导学生对比聆听时,学生就能很快区分出音乐风格、特色,并形成积极自主的音乐理解和感悟。因此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要善用对比式教学,要引导学生在仔细聆听中学会比较,通过比较来发现问题,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运用比较法学习,提高演唱表现能力
要唱好一首歌曲,必须要准确表现出歌曲的音高、节奏,将歌曲在演唱上做艺术加工, 对歌曲进行处理。因此,通过对比法教学,能形象地引导学生将歌曲中各种因素加以表现,使歌曲的艺术形象更加生动和富有生命力。
节奏是构成音乐最基本的元素,它赋予音乐无穷的生命力,让歌曲充满意韵。但由于学生年龄小有时会疏忽节奏的表现,而对比式的启发教学就会使问题迎刃而解。如二年级歌曲《钻山洞》第三乐段“锻炼身体”,学生总会将×× ×.× 唱成 ×.× ×× 。针对这样的状况,我并没简单告诉学生哪里出错,强行纠正,而是让学生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对比这两种节奏的异同,引导他们自主发现歌曲节奏的特点,再将节奏和歌词联系起来讲解渗透,启发学生感受歌曲词义上 “身体”锻炼的重要性,从而突破教学难点,让学生真正理解节奏和歌词的联系,升华歌曲的演唱。
在低年级音乐教学中,学生对音乐感受力较差,在演唱歌曲时,往往会把握不好音量和演唱情绪,而教师单纯的说教往往也达不到目的,这时的.对比教学就会很有成效。例如歌曲《共产儿童团歌》一课, 我要求学生演唱要坚定有力。可很多学生在演唱时还是会处理成大声喊唱。而如果模仿坚定而有弹性歌唱和大声喊唱的两种效果让学生选择,学生就能很快认识并分辨出正确和较好的演唱方式,对错误的演唱加以纠正。接着我又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讨论为什么这样处理好?引发学生思考总结,就更容易让学生理解掌握歌曲的演唱技巧,以后遇到类似歌曲,就会形成举一反三的学习效果。
三、 运用比较法互动,提高自我学习能力
在课堂教学中,要想提高学生的智力加工水平,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智力加工的过程,就需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培养、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唯有如此,学生才能学得主动,学得轻松,课堂教学效果才会得到提高。比较教学法一改“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模式,变单向教学为互动教学,它不仅为学生提供了课前思考和查找资料的机会,更给学生创造了参与课堂讨论的学习条件,使学生在热烈、活泼的互动学习氛围中轻松、愉快地掌握知识和技能,从而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如执教六年级的用do、re、mi、sol、la五音创作歌曲教学,我先让学生任意尝试组合,然后再弹奏几首作品供学生欣赏分析,学生很快就通过尝试、比较的方法,发现了成功的音乐作品的特点,他们欣喜发现:原来音乐作品不是随意和简单地将音垒加起来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精心构思和通过一定的构成形式,如节拍、节奏、重复等要素加以精心组合而成,这当中是有规律可循的!在通过引导学生尝试和比较,并在不断比较、反思式探究学习中,大部分学生都找出了自己作业中的不足,并对自我作品重新考量,从构思角度,完成了新一轮的创作。更让人欣喜的是,还有一两个孩子创作的旋律让老师都刮目相看。比较教学法在音乐课堂中的运用,比我们教师单一出示各类构成作品或分析作品的构成形式效果要强上几倍,它让我们轻松完成了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大大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孩子们真正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提高了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总之,对比法是一种较为直观、有效的方法,通过对两种截然不同的特征比较,可以让学生在对比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音乐教师要与时俱进,通过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知识。
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即外国法研究,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异同及其发展趋势,它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的基础之上。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它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以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法律制度在法律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最高层次。
比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世界各个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任意比较。
比较法的方法论
一 叙述的比较法的方法论
1、基本原则,按照外国法的原样认识外国法。研究外国法要求人们对该国语言流畅,对该国法有基本知识,特别是他们的法律渊源,基本法律概念,法律用语,但是,尽管有这些知识,研究外国法仍然会遇到很多陷阱。
2、信息源的可用性和可信性
外国法律信息来源有两个:第一手资料,即外国制定法,司法报告,判例。他们直接的法律渊源,具有最高的可用性和可信性。第二手资料,即外国法的教科书参考书、杂志上的文章。这些第二手资料比较全面、详细地介绍了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初次接触外国法的研究者来说往往是起点,而第二手资料是在了解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才可能进行深入地研究。
3、外国法的渊源的解释和使用
必须准确地使用外国法渊源,包括立法、司法判决和其他的法律渊源,基本的原则是在研究外国法时,人们必须尊重外国存在的法律渊源的序列等级。
各种法律渊源的实际地位不总是表现在国家的正式文献中,甚至表现在法学著作中。
外国法的渊源应该如同在其本国家那样得到解释。
4、必须把外国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外国法的分类可能不同于本国法的分类,即使存在同样的分类,在不同国家也有不同的分类方式,相应的法律规则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5 、翻译问题
对外国法的翻译一般都采取直译方式。法律用语与日常用语有联系,但也不能等同。
6、 过时的法和活法
在研究外国法时,重要的是决定外国哪些行为规则具有法律规则的地位、例如在研究共产党政策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共产党政策往往相当大程度上执行着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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